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、藏文、维吾尔文、哈萨克文、朝鲜文、彝文、壮文等7种民族文字对照版单行本已由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(局)翻译,民族出版社出版,即日起在全国发行。

  来源:“国家民委”微信公众号

【编辑:王琴】